《实施细则》细化明确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审计内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29 11:2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2014年7月29日10时,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主持人]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承担推动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对其进行审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新形势下,加强对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主要关注哪些重点内容呢?

   [张通]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根据地方党委书记的职责、权限和义务,以及两办《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细则》细化明确了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领导本地区经济工作,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情况及效果;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本地区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预算安排和重大调整等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用途和风险管控等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情况;对党委有关工作部门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责任编辑: 胡国香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