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亿万国人的福祉,是一项必须优先推进的基础性改革,其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均属空前。如何解读这一改革?经济学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张车伟,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何宇鹏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意见》,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户籍制度改革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从1958年户籍制度改革登记条例的执行到2014年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这次改革力度前所未有。三位专家对这次改革的内容也好、亮点也好,意义都有不同看法,请三位专家分别解读一下。 [何宇鹏]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是一次全面的改革,实际上体现了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的一个特点。通过这次改革,有助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有助于推进城市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操作性上来讲,体现了三个特点:统筹性、差异性和渐进性。所谓统筹性,就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政策改革的配套。所谓差异性,就是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制定了不同的落户标准,这样有供大家进行自主选择。所谓渐进性,就是通过户口迁移政策和居住证制度的实施,使广大农业转移人口可以逐渐在城市享有全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