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促进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 拓展运用空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28 11:3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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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意见》提出了哪些新的思想和原则?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需从哪些方面着手?如何确保《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8月28日10时30分,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徐晓波与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国作客中国政府网,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意见》在支持保险资金运用方面有哪些政策突破和创新?下一步保险监管部门会有哪些跟进政策?

    [熊志国]《意见》在上述市场化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发展和创新的主要方向和原则要求。《意见》的突破和创新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凸显了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长期以来,保险资金长期资金的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出现了“长钱短配”,以及与实体经济结合度不高,链条过长,低效配置等问题。《意见》专门提出要“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就是要发挥保险资金独特优势,促进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的规模更大、方式更多、链条更短、效率更高。

    二是拓展了保险资金运用发展新空间。《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形式,支持养老、健康医疗、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等产业发展、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意见》还提出要促进保险资金运用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协调发展,研究制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拓展境外投资范围等。这些新的内容和表述,极大地丰富了保险直接投资的领域和方式,拓展了保险资金运用发展空间,翻开了新篇章。

    三是支持了保险资金管理公司的机构和业务创新。在机构创新方面,《意见》明确提出,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稳步推进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在业务创新方面,允许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探索投资和发起设立资产证券化产品等。这些创新政策,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健康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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