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科技报告应成为我国科研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习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18 11:0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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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科技报告制度由谁统筹实施?社会公众怎样共享科技服务?《意见》的各项规定如何落到实处?9月18日10时,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叶玉江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所长贺德方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撰写提交科技报告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是一个自觉行为还是强制行为?他们更愿意或者更主动的从事这件事情或者我有这个义务和责任把它写下来?怎么样更好地引导科技工作者做好这项工作?包括怎么样提高科技报告质量? 

    [贺德方]首先,科研人员申请的项目如果是国家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撰写科技报告就是科研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是强制提交的。其实美国也一样,美国能源部门的项目明确规定,申请超过25000美元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来提交报告。从另外一个角度,撰写科技报告也应该成为我国科研人员的一种职业能力和习惯。科研人员如果不写报告,课题就没法验收,没法验收就没法申请新的科研经费,所以这是强制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科研人员写报告以后,如果别人根据科技报告没法重现科研过程,你说他是科学研究吗?科学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可以重现、检验。

    再往深说一下,科研人员非常关心他提交了报告,是不是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我们已经提到了,我们设计系统时把用户分类,公共用户可以看到科技报告的基本信息,甚至有些基本信息也要再延迟一段时间再公开。我们给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充足的时间,一般三到五年,这个周期已经很长了,但是科技报告是必须要提交的。

    关于质量,他不需要同行评审评议,科研人员按照要求写完以后,本单位审核以后,按照系统就提交了。再往上作为报告的各级管理部门和收藏部门来说,也不对内容进行审查。那怎么控制它的质量?你提交科技报告到这个系统对外开放共享后,你的同行会看,同行在看的过程中会验证这个人的研究有没有做假,有没有抄袭数据,通过这样的系统来解决。因为没有这套系统就没有办法实现。

    [主持人]这是完整保存的,实际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历史,经不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在提交报告的时候,我们的科研人员会想到。

    [贺德方]美国的科技报告是1945年开始的,它用了30年时间才形成规模。形成的过程当中,包括法律的健全,质量的提升是有一个过程的。

    [主持人]那科研人员有没有这个习惯?能力又怎么样?

    [贺德方]如果有制度约束,习惯慢慢就形成了。现在也不是说绝对没有,我们国家的国防科技报告系统1980年就建设起来了。美国也是先启动的国防部的AD报告,20年以后才开始启动民口的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科研发展的阶段到了,科技投入也到了,科技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逐步发挥了。

    [主持人]目前状况我们理解是不是科研工作者在很繁重的科研工作当中再撰写报告是一种负担,会不会是这种状况?

   [贺德方]在科研过程当中本身就要记录过程,你说搞研究只看不记录,那过几天你就看不到了,科研人员本身就有记录,只不过机构和政府层面没让他提交这个记录。我觉得并不是增加额外的工作量。把过程积累下来,对自己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也是一种提升,对机构来说是一种科技财富福祉。每年全社会研发投入一万亿,形成这样一个财富,是全体国民共同的科技财富。

   [主持人]我们在学习过程当中,你做试验时是要记录的,数据、得到的结果等各个方面都是要记录的。

    [贺德方]现在就是要按照标准格式记录,还要提交,还要经得起同行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

    [叶玉江]科技报告工作刚刚启动的时候,可能很多科研人员会觉得是负担,所以我们要强制,慢慢形成习惯。但这是最重要的要求,别的负担可以减轻,这个负担不能减轻,这是基本义务,国际上都是这样做的,你做科研人员必须要有这个意识,我做科研就要提交科研报告,根深蒂固,其他东西可以简化,这个东西不能简化。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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