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24 11:1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一年多来,国务院已经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一系列简政放权的举措持续发力,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这是国务院不断简政放权的一个缩影。在民政领域简政放权工作进行的如何?继7月31日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后是否有新的动作?民政部简政放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将产生什么样的积极影响?2014年9月24日10时,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网友 在路口]有个问题我很疑惑~为啥国家现在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业,却还要对养老机构设立进行许可?不是很矛盾吗?

    [顾朝曦]发展养老服务业,既要鼓励社会参与,也要规范和加强管理,二者并不矛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过充分研究论证,规定了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我部也制定了配套的部门规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我们认为,建立和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是十分重要的,这是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社会养老服务法制化进程的重要成果,是推动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一,建立和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时期,截至2013年底,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达到2.02亿,占总人口的14.9%,预计到2025年将突破3亿,2034年突破4亿,2054年突破4.72亿。今后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到养老机构进行养老,养老机构的软硬件条件和服务管理,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年来,部分养老机构不时发生火灾、虐待老年人、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这一系列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养老机构设施设备不合格,消防、建设、卫生等条件不达标等原因外,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和未登记服务机构监管缺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调查发现,出现问题的养老机构绝大多数属于无证经营。因此,建立和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有利于适应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需求,有效预防、减少和解决养老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胡国香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