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将加大违法违规曝光力度和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26 10:5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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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倪虹、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介绍“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吴慧娟]其实我们的措施还有加大曝光的力度。以前处理完了,我们自己内部发一个通报,向社会公布,是企业和个人的诚信问题。6-7月份,我们对南方15个省市进行了督查。这次我们9月份对北方的15个省进行的督查还没有结束,先期督查的5个省里面,一共查了30个项目,这两天就有9个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要在我们部网站上曝光,接下来还有10个省的检查情况,也将陆陆续续进行曝光。

    还有,刚才曾司长也说了,我们这次行动中有个新的内容,就是责任制的落实,个人责任制的落实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程开工以前,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保证工程质量。二是工程竣工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以前也执行,现在更明确,五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责任主体,不仅企业名字要刻上去,项目负责人的名字也要刻在这个标牌上。三是这些文件、个人承诺书都要进入城建档案,这样可以终身追究,要不然发生事故了,都不知道是谁在建造,直到你退休,到你生命终止以前都要追究的。

    [曾宪新]刚才吴司长已经对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向大家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大家都知道,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我们认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或者主要的原因,就是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忽略了个人的责任。为此,不仅要强化企业的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强化个人的责任。中央领导同志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也多次强调,全社会对质量责任特别是终身责任也非常关注,尤其是我们发生了一些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以后,老百姓也非常关心,除了他们自己的生命财产损失赔偿以外,对相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怎么追究,为此我们部里专门制定了建筑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追究办法,这个办法的主要内容刚才吴司长已经做出介绍,我简单重复一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了责任人以及相关的责任。工程质量责任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不少,我们认为,最核心、作用最关键的是工程建设五方主体的项目负责人,五方主体就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个项目负责人对这个工程质量有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责任。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质量事故或者严重的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有的单位,比如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不是特别明确,所以这次办法中明确要求,五方主体的法人必须签一个授权书,明确项目负责人。

    第二,建立了三项制度。刚才吴司长介绍了质量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质量承诺就是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前签署承担终身责任的承诺书,对应该履行的职责,将来发生的问题应该承担的责任,首先对他是个非常重要的警示作用,信息档案将来存入档案馆,一旦发生问题,就能保证及时追责。第三,我们加大了质量责任追究的力度,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不管什么时候,发生质量事故和严重的质量问题,都要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包括四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诚信责任,二是执业责任,三是行政责任,四是刑事责任。诚信责任就是发生问题以后,他的不良行为要记入档案,向社会曝光,列入黑名单;执业责任,就是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有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还有行政职务,要受到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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