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介绍2014年前三季度进出口情况等,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第一个问题,我们看到有评论说,下半年贸易顺差不断地攀升,给我们国家的贸易均衡发展带来了影响,对此,请问一下郑司长怎么看?第二个问题,现在新型贸易业态的发展,给我们对外贸易的统计提出了一些挑战,比如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下一步,海关在统计的进一步科学发展,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提供可信的、真实的贸易数据方面有什么想法?比如除了新型业态以外,对跨境的套利贸易有什么进一步遏制的举措? [郑跃声]第一个关于贸易顺差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国的贸易顺差确实有所扩大,主要的原因就是出口回暖的速度比较快,进口的相对低迷,这就造成了贸易顺差的扩大。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有国际市场,特别是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好转对我们出口的拉动。从进口方面来说,就是我刚才前面所讲的,进口的低迷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特别在数据上反映出来,是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下跌。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影响了进口的总值,出口的扩大和进口的低迷反差相应形成贸易顺差扩大。应该说,我们一直关注着我们国家对外贸易顺差的问题,我们并不追求贸易顺差,我们期待贸易走向更加平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种现象随着国内相应政策的调整和进口的进一步扩大,相信会有所改善。各位都知道,9月30日国庆节放假前,李克强总理召集会议专门研究了扩大进口的有关措施,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地,相信我们国家的进口低迷的现象会有进一步的改进,顺差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平衡。 第二个问题,关于一些新型贸易业态对海关统计提出的挑战。谢谢你对海关统计的关注,这也是我本身很关注的问题。应该说,新型贸易业态近年来不断发展,确实对海关统计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但是,其中有些传媒或者说有些朋友对此有些误解,比如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是一种成交方式、交易方式,而海关统计的是实物跨越我国关境进出口的状况,与成交方之间有联系,但不是同一个口径,不是同一回事。据我们摸底调查,以电子商务方式成交的商品,实际进出境的商品绝大部分已经纳入现在的海关贸易统计之中,现在跨境电子商务成交商品,无非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跨越国界进出境:一种是以货物贸易的方式进境,这部分商品全部纳入海关贸易统计。比如有一些外贸企业的服务公司,通过创建电子平台为成千上万家企业提供进出口服务。比如深圳的易达通公司,它通过电商的方式所服务这些成千上万家企业的进出口商品,在实际过境过程中都是向海关进行申报的,海关全部纳入贸易统计。今年1-8月份,易达通公司类似经营方式大概经营额在180亿元人民币左右,这部分已经全部纳入统计。 第二部分,电商成交的商品通过快件的方式运输进境或者出境。据我们对国内5家最大的快件公司进行调查显示,其中95%以上的快件商品也是按照进出口货物向海关进行报关,海关纳入统计,仅有不到5%的比例是按照个人自用物品向海关申报,根据现行海关统计相关制度,这部分暂时还没有纳入海关贸易统计。 第三种方式,通过邮局的邮政渠道,邮寄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成交的商品,这部分主要是国内消费者所购买的日常消费用品,供自己自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海关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海关统计条例规定,个人自用的商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实行建议报关的制度,不纳入海关的统计。但是,这部分包裹的总价值很低。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贸易碎片化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过去一些传统的贸易有一部分通过碎片化方式转移到跨境电商,通过邮件、快件的方式进出境。海关总署正在研究,积极完善我们的统计制度,争取把这部分进出口的规模做一个摸底调查,争取将来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纳入贸易统计。 套利贸易问题,大家已经关注了很长时间了,刚才我也讲到,今年一、二季度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速不够理想,其中很大的一个方面是受到去年高基数的影响。去年的高基数主要体现在1-4月份,去年4月份以后,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去年5月份开始,我们的贸易数据回归正常,对进出口的影响、对进口统计数据的影响基本消失。 这些贸易对我国对外贸易的数据、对对外贸易形势的判断确实有着很大的干扰作用。在这方面,不仅是海关,也包括其他的有关部门,都在共同关注,发现问题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