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重拳打击五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09 10:1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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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通知》从哪些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怎样落实,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能否有效规避?环境保护大检查是否有时间表?公众如何表达权利,参与监督环境执法?2014年12月9日10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曹立平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孙振世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网友 上海石头]一直感觉国家的环境保护执法应该要加强,此次《通知》出台令人振奋,但《通知》中明确要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哪些违法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

[孙振世]环境污染具有复杂性、长期性、主体多样性的特点,这两年随着打击力度的增强,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多样化、隐藏化的特征,像以前明目张胆违法排污的少了,隐蔽的违法排污行为多一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任务非常艰巨。《通知》针对当前违法性质最恶劣、危害最为严重、群众反映最为强烈但同时又普遍存在的五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提出了重拳打击的要求和具体查处的措施。

尤其是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以及屡查屡犯,属于主观恶性极大;对涉嫌犯罪的,属于危害严重;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属于不仅主观恶性大而且违法更隐蔽、社会影响极坏。这几种违法行为涵盖了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和媒体高度关注等重要方面,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既顺应了政策导向,也回应了社会诉求。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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