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安全设施标准是怎样制定的,由谁监督执行?现有公路安全隐患如何排查和调整?相关建设资金有哪几个来源,如何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并确保规范使用?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能否得到有效纠正?2014年12月24日10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副司长赵瑞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根据刚才司长介绍的《意见》落实的时间表来看,跟我们的老百姓,尤其跟农村老百姓切身相关的生活的改变会是什么样的呢?几位嘉宾能不能给形容一下呢? [王太]农村公路的改变对老百姓来讲是实实在在的,按照国家的规划到2015年底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要通水泥路,西部地区到2015年底乡镇要通水泥路,建制村具备条件的通公路,规划到2020年底西部地区建制村也要通沥青水泥路了,再加上国家前面赵司长也提到了,我们从2004年开始就一直在推进安保工程的建设,现在我们要再推进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也会加快路况的技术改善,这个路况主要是指路的技术状况的改善和提高。 现在,国家大力提高了对农村公路的投资标准,比如对集中连片的通路工程有些甚至到了50万,这个标准还是比较高的,我们也要求在新建公路的时候要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完善安保设施,现在叫生命防护工程。就是现在新建和改建公路就要把临崖、急弯陡坡的安全措施做好,所以现在这个路的安全保障水平比原来也会有所提高,也就是说让农民兄弟要走得出来,还要走得好、走得安全。 [主持人]那普通老百姓的理解是不是道路本身的安全性会更好,技术标准会更高,还有就是标识、标牌,提示性的东西也会更完善? [王太]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