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安全设施标准是怎样制定的,由谁监督执行?现有公路安全隐患如何排查和调整?相关建设资金有哪几个来源,如何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并确保规范使用?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能否得到有效纠正?2014年12月24日10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副司长赵瑞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山东济南网友]《意见》提到超限和超载治理,能否谈谈具体的做法? [王太]这个谈起来比较复杂和困难,超限超载涉及到整个路网,不光是农村公路,还涉及到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刚才刘钊局长也介绍了,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现在还是比较大的问题,除了在路的状况达到相应的要求的情况之下,也确实不能忽视农村公路上的安全问题,包括治理超限超载,这也与我们三个部门都有关系。我们有一个初步的设想,将来全国治超有一个顶层设计,通过高速公路的收费进行限制,超限的不能上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上要通过检测站联合治超,农村公路的超限超载主要是短途的,我们想就是在路上设置门架,让当地的农村客运班车、校车能够过,能够为农民兄弟拉简单的农产品的车可以过,大的超限超载的车辆就过不了,这也是很关键的办法。 当然,我们路政部门也会和公安部门联合,加强货运源头的治理。比如农村拉建材和矿石材料从哪里来的加强源头管理来治超,这是全国一盘棋,农村公路也要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