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提出“四个坚持”、三项重点任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03 15:20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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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4月3日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介绍和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 李春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昨天已经正式全文播发了,有关情况我们准备了书面的材料,已经发给大家。我先就两方面的情况向媒体朋友们做介绍。

    第一方面,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三农”工作全局的一项战略部署,这方面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家知道,农业现代化是我们国家整个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农业现代化迫切需要构建现代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的农业经营体系。供销合作社是中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成立于1954年7月,至今有61年的历史,在多年的服务实践中现在已经形成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组织,有联合社、成员社、基层社,我们县和县以下现在已经有2.5万家基层供销合作社。最近一些年又创办了11.4万家专业合作社,还有33万家综合服务社。我们系统还有1.2万家各类产业和行业协会。独立核算企业1.94万家,全系统有职工361万人。在多年的为农服务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覆盖城乡的组织服务体系,是中国特色农村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经营触角、服务领域已经覆盖了80%以上的乡镇和接近60%的行政村。这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就是要使供销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实力,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承担更大的责任。第二,推进供销社自身改革和发展的内在需求。供销社经过61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相当大的一些成效。但是也不容忽视的,我们目前还面临的一些问题。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在密切联系农民的关系上还不够紧密,层级联系上还比较松散,服务功能还不强,我们的体制在有些方面还没有完全理顺。所以这次《决定》的出台,立足于这些问题,破解这些难题,真正能够激发我们内在的活力,搞活我们内在的机制,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服务功能和为农服务的能力,真正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当中,在繁荣农村,富裕农民整个过程当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第二方面,《决定》文件的主要任务跟大家简单说一说。《决定》开篇提出这次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接下来又提出了完成综合改革阶段性的战略目标。“一个体系”、“一个平台”,既把供销社真正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加紧密,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要完成这些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提出“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二是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三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决定》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主要体现在加快基层供销社的改造,密切与农民利益的联结。形成有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二是因地制宜推进我们基层社的改造,真正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为农服务的合作社。三是创新我们联合社的治理机制,我们提出来构建“双线运行机制”。(1)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2)以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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