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综合改革突出市场化改革方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03 15:4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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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4月3日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介绍和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明日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这次改革有哪些重点和亮点?第二,刚才李主任提到这次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当前供销社发展中还面临哪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破解这些问题,改革要从何入手?谢谢。

    李春生:

    我也介绍一下《决定》起草的背景以及当时是怎么考虑的,从这里能够引申出来,看出它的重点和亮点在哪里,这也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一贯的要求,在起草文件的起初,这个《决定》的起草把握一些什么,就是供销社综合改革我们究竟突出什么,把握哪几点。简单说三点:第一,要突出为农服务。把为农服务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在我们《决定》起草的始终,我们一直认为为农服务是我们供销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这一点都不为过。如果不坚持这个宗旨,供销社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这是必须要突出的。

    第二,要突出合作经济的属性。因为供销社和其他一般的经济组织不一样,不一样在什么地方?这次文件定位供销社,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推进“三农”工作的载体。第一句话说明是为农合作的经济组织,既要坚持一般经济组织的共有的普遍的经济属性,重要的还要坚持内在的特有的属性,就是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必须坚持合作经济属性。

    第三,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我们要在今后的改革当中,今后的事业发展当中,尽量用市场的办法、经济的办法来推进我们的工作。

    这是当时主要考虑的三点。这三点最后体现在《决定》的三个方面,为农服务,《决定》第4条-12条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的内容就是要拓展我们经营服务领域,认真履行为农服务的职责,体现怎么为农服务。第二项任务是要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密切与农民利益的联结。第三项任务是创新我们各级联合社的治理机制,落脚点是提升我们为农服务的综合实力和能力。这三点就是我们供销社这次改革的重点,说亮点也可以。

    说到亮点,补充几句,《决定》采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使这个任务能够完成,这也是亮点。比如文件专门写了一条,确立供销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以及我们给了一些很多含金量的支持措施。我给大家透露一下,允许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大家知道金融业监管是非常严格的,这一次供销社开了一个口子,允许供销社将来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创办中小型合作银行,这是对供销社最大的支持,也是我们的亮点。

    刚才记者也问到,我们确实不容忽视,也不可否认目前存在很多问题,这次改革主要就是破解这些问题。刚才已经介绍到,现在层级联系不紧密,与农民利益的联结还不够紧密,我们的体制机制还不够活,还没有完全理顺,这是我们的切入点,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了解决密切与农民的联结,《决定》提出对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要采取劳动、资本、土地多种形式的合作,吸引农民加入进来,落脚点最后还是要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就是坚持我们的合作经济属性,密切农民的联结。上下层级,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如果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来讲,它都是一体的。我们因为人财物是分级管理,我们国家有这样的国情,怎么加强层级联系?这些年也经过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采取经济直接联结,股份的合作,业务的联系,也取得很大的进展,但是远远不够。这次提出继续强化原有一些好的做法,新的提法其中有几条。比如我们要建立上下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政府部门是没有的,我们前些年已经建立了上级社对成员社的考核机制,这次文件发了以后,要建立下级社对联合社的评价机制,上对下负责,下对上负责,这样加强联系。

    还有一个具体的举措,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每年在企业的收益当中拿出不低于20%的部分投入合作发展基金,下级社要拿出一定的比例上交到上级社,这样便于我们上下真正能够协调,成为合力,真正提升我们为农服务的实力。这都是我们的切入点。还有我们联合社治理机制,大家肯定会问,供销社既然是经济组织,为什么行政化这么强,为什么还稳定公务员管理,我也理解大家会提出这些问题。但是我们改革发展的方向有一条原则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因为我们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条《决定》做了很具体的要求和阐述,比如说“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最后建立一种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以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我们联合社掌握大的为农服务方向,企业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这样相辅相成,能够真正发挥刚才说的这种主导作用和经济服务体系作用。

责任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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