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各部门对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做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21 16:0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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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9月21日下午15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先生、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先生、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先生,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就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另外社会各界和广大律师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非常关注,请问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司法部副部长 赵大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事关律师工作职责作用的发挥的问题,也涉及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党和国家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做出了一系列的部署,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对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政法各部门对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也相应做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许多地方政法部门也联合出台了措施,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

    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及时得到纠正。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是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司法实践,着眼于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出台的最新的有关政策措施。 许多记者朋友谈到,说这个规定应该说内容很全面、广泛,但是核心点是什么?我讲,主要是三个完善、一个规范。第一,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措施,特别是要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会见、阅卷、收集证据,以及发问、质证、辩护、代理等等。第二,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对相关的司法机关如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落实和行使,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三,完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机关对律师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经调查核实后,要求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地处理。第四,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出了严肃查处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律师法律服务的行为。三个完善、一个规范,将会极大地推动当前律师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更有利于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谢谢。

责任编辑: 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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