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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士来祖国大陆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台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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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大陆学术机构、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邀请台湾人士来祖国大陆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讲学及进行合作研究等学术交流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台湾人士要求来祖国大陆学术机构或高校进行学术交流、商讨合作事宜,应于两个月前向拟合作学术机构或高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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