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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与祖国大陆合资开设旅行社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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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台商可投资设立合资合作旅行社。具体程序是由大陆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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