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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机票8月1日起收取燃油附加费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27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今年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造成航空公司运输成本明显增加。为适当缓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压力、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决定在航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有关部门出台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自8月1日起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

  二、根据近期航空煤油出厂价变动情况,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三、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

  四、燃油附加执行期限暂定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和市场的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航空公司违反现行票价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以上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

   国内航线机票8月1日起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 政策解读

  燃油附加分两个标准

    根据近期航空煤油出厂价变动情况,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为“YO”及标准在机票上单独表示。

  油价上升催出燃油附加

  今年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上涨,拉动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造成航空公司运输成本明显增加。为适当缓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压力、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决定在航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有关部门出台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决定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

  近期部分航空公司上调票价或燃油附加费

  法国航空公司

  法国航空公司7月4日宣布从7月19日起再次上调民航票价。国内航线票价上调1欧元,而中程航线和远程航线票价分别调高2欧元和4欧元。当石油价格回落至每桶50美元以下,并持续30天,票价再恢复正常。

  美国达美航空公司

  达美航空公司7月14日宣布将单程机票价格上限调升100美元。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实施的499美元至599美元的价格上限让其他航空公司深感难以招架。

  经济舱最高票价上浮20%后,单程机票价格上涨至599美元。头等舱最高票价限定在699美元。

  新加坡航空公司

  新加坡航空公司从7月20日起,向乘客征收更高的燃油附加费。往来新加坡和斯里巴加湾、曼谷、巴厘、河内、胡志明市、雅加达、吉隆坡、马尼拉、槟城和泗水的航班,附加费从10美元调高至12美元。其他长途航程的附加费,则从30美元增加到45美元。

  新加坡胜安航空公司

  胜安航空公司也说,它从7月20日起调高从新加坡往返中国和印度的燃油附加费,从30美元提高到45美元。其他航班燃油附加费从10美元增加到12美元。

  中国香港部分航空公司

  香港民航管理部门7月25日宣布,由于油价持续高企,该部门已经批准22家航空公司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时间延长两个月的申请,部分飞往香港的航空公司在9月30日前可继续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包括国泰航空在内的部分航空公司已获准上调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