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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给予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优惠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1日   来源:光明日报

    劳动保障部11月10日透露,明年起我国将进一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相关税收优惠、社会补贴政策将作出调整。 

    据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几年我国就业供给总量不减,就业压力大。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加上上年结转的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安排就业的达2400万 人。面对新的就业形势和任务,从明年开始,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在税收优惠方面,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实际招用人数,在合同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四种税。与现行政策相比,一是扩大了对象范围;二是要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税收优惠方式由按比例减免调整为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减免,有利于防止管理漏洞。在社会补贴方面,明年起我国将对各类商贸、服务业企业新增加的岗位,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项目将在原来养老、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医疗保险,这将有利于解决再就业者“病有所医”的问题。 

    此外,明年起我国将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10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并给予50%的贴息。(记者 冯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