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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四项改革措施推进双拥优抚工作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30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一是针对双拥工作新情况,结合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开展了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双拥工作的调研,并下发了实施意见,在全省推广。

    二是针对往年双拥模范城考核缺乏针对性问题,对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的考核进行了改革,出台了考核办法,实行了千分量化年度考核制度。并组织军地考核组对全省12个地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首次运用新考核办法进行了年度考核,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对义务兵家属和军转重点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进行了改革。争取省财政支持,将义务兵家属优待全省统一标准,并全部纳入到省级财政预算,由民政部门发放。

    四是优抚对象普查数据优抚计财全省统一,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优抚事业经费据实核算制度在全省推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