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广东佛山市公布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果,对全市1385项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后,共保留审批事项938项,保留日常管理事项216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57项。《佛山市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规定》同时出台,对行政审批的适用、公开、实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审批过程是否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下一步将严肃查处变相审批、违规审批。
据了解,自1998年以来,佛山共进行过4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最初的2000多项审批事项,减少到现在的938项。本次审批事项减幅达26%。这次改革的范围包括市、区各职能部门和中央、省属驻佛山单位共262个。(姚斌华 汪宴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