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就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批示,山西省总工会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全省各级工会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七项措施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
(一)把农民工全部纳入“两节”送温暖活动的范围,普遍进行走访慰问。
(二)搞好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三)以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和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为重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工矿企业、建筑企业和餐饮服务业等为重点领域。
(四)做好农民工春节返乡工作,对于少数因欠薪无钱返乡的要及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救助,解决他们回不去家的问题。
(五)开展“工会干部与农民工过春节”活动,为在工作岗位过春节的农民工送文化、送慰问品,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制定并积极推动出台《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
(七)省总机关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的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