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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法律援助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5日   来源:安徽日报

    在日前安徽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中,首次将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该意见明确将法律援助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要求争取在3到5年内,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并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与民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等的衔接机制,简化程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减少或免收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查阅案卷材料等方面的费用,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公民都能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记者 李晓群 通讯员 杨鹏程 刘节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