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民>> 服务资讯
 
河南省发出十条禁令规范中小学校收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2月27日专电(记者李丽静)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制定了《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

    这“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是: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有权拒交。

    二是严禁公办中小学搞“一校两制”“校中校”高收费。

    三是严禁向实行“两免一补”的学生收杂费和预收课本费。

    四是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分配到各学校的进城务工农民上学子女收取借读费。

    五是严禁公办中小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与招生挂钩向学生乱收费。

    六是严禁中小学校及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七是严禁通过学生搞任何摊派。

    八是严禁强行收费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商业保险。

    九是严禁强行收费组织学生统一着装。

    十是严禁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收取钱物。

    河南省教育部门要求各地组织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十条禁令》,并对照《十条禁令》,逐条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尽快督促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或顶风违规者,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做到令行禁止。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将《十条禁令》向社会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