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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户籍准入门槛降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3月14日专电(雷宁)西安市日前调整了户籍政策,改变了技术工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调入西安的规定。

    近年来,西安市重点产业的发展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日渐增加,但现有的技术工人并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新的户籍政策要求,只要具有中级工以上等级的技术工人满足就业、参加社保缴费及年龄等条件,就可迁入西安市户口。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人员、高级技师和技师,在户口迁入上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待,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自2004年7月陕西省政府废止《关于深化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后,每年西安市数万名技校毕业生就业落户无章可循。新政策明确规定,非西安市生源的高职、技校毕业生可先就业和办理暂住证,只要经劳动技能考核鉴定达到一定技术等级、满足基本准入条件,均可在市区落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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