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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对麻醉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重新确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8日   来源:江西日报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将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进行重新确认。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必须在4月30日前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按程序初审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前经批准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的区域性批发企业,必须向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25日前结束现场检查。

    原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的企业,须重新向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2日前进行抽查。原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企业,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重新向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符合要求的发放批准文件,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