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06年糖精生产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36号)。为稳定食糖市场,保护糖农和消费者利益,2006年,国家继续实行糖精限产限销政策,严禁新上和变相新增糖精生产能力,控制糖精生产总量,对违规生产和使用糖精的行为将给予严厉查处。通知要求有关省(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指导属地糖精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指标组织均衡生产,并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超产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