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将于近日正式启动。随着编制的完成,央企将开始向出资人上缴收益,这是今年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步骤。
合理配置资金推动结构调整
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一年过去了,大的原则已经达成一致,财政部编制总的预算,国资委编中央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资委成立伊始,就把建立国有资本预算提上议事日程。国资委称,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既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以及支付改革成本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做好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相关工作。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经开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各地国资委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已经试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的地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使用。试点工作值得肯定,另一方面地方行动对编制央企预算大有借鉴之处。
国家在这个时候推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步骤,走出推动国企改革的重要一步。现在很多并没有投资机会的企业非常有钱,好多钱都不知道该怎么用;而有一些企业正好处于产业爬坡的时候,特别需要集中投入,却资金不足。作为一个经济体系来说,这种资金配置显然不合理。要做到中央确定的目标,就需要一个重要的财务支撑体系,那就是国有资本预算。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已经到了攻坚破难阶段,剩下的都是老大难问题,有必要通过国有资本预算统筹支付改革成本。
2005年,国资委完成了9组18家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减至169家,重组力度明显加大。
国资委的一个明确定位是“管人管事管资产”,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权没有落实的就是收益权。随着国资委收益权的落实,国企改革的力度必将得到加强。
建立透明规范的预算监督和约束体系
比建立国资经营预算更重要的是规范使用,收上来不容易,收上来怎么用更重要,预算的责任很明确,就是搞好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四点就是用钱的方向。
国资委对预算来源和支出同样做出严格规范和限制。在来源方面,主要来自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和国有股应得的股息红利、出售国有企业或国有股所产生的收入、经过政府批准的一些基金收入、公共财政转入的资金以及理财所产生的收入,如利息等。
支出方面以4类为主:国企改制重组成本支出、对现有出资企业补充资本金的支出、向社保基金转移性支出、向公共财政的转移性支出。
要合理吸纳,也要合理利用,应本着严出的原则,建立一套透明规范的国有资本预算监督和约束体系。
我国的国有企业起初实行的是“统收统支”制度,即企业将所有利润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投资等所需资金。上世纪90年代税制改革后,国企的税后利润全部归企业所有。这就是说,中央企业将随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的问世,终结多年来国有企业只上缴税收而不上缴红利的历史。
建立科学公平的国资经营预算制度
数据显示,2005年169家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3万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利润6276.5亿元,同比增长27.9%。到去年12月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63万亿元,同比增长15%;净资产4.65万亿元,同比增长18.1%。可见,国资委的家底还是不薄的。
试编预算方案,在具体操作中应该先试点,而不是在169家央企同时推开。更多的声音倾向先选择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良好、盈利丰厚、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的部分央企来试点,按照行业、资产规模划分来制定上缴利润的方案。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正在由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与产权管理局起草。着手编制预算的进度越来越快。
目前如何建立国有资本预算、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三种预算体系的统一与平衡,建立一个科学、公平的国有企业上缴及分红制度,是国资委编制央企经营预算面临的关键问题。
试编方案有望在年内完成,力争2007年开始在央企试点。建立国有资本预算技术上不是很复杂,关键是协调多方面关系的问题,比如国资委与财政部、国资委与央企之间、中央企业和地方之间等等。央企经营预算工作肯定会面临一些难题,比如,是集团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上缴红利,如何核定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等等。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需要理顺两个方面的关系,需要理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关系,保证国有资产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增值的良性循环;需要理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企业经营预算的关系。为了确保国资委对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投资的收益权,应对国有资本实行预算管理和对国有企业负债的有效监控,并围绕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作为技术层面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发挥好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