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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赴伊朗公民勿在公共场所拍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外交部网站18日发布提醒:赴伊朗的中国公民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自我防范,避免在公共场所拍照摄影。

    外交部网站消息说,近年来,伊朗社会治安有所恶化,中国在伊机构及赴伊人员多次遭盗抢,造成财物损失。5月9日凌晨时分,一中资公司首席代表遭两名不明身份的人抢劫,被劫走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此外,伊朗对在公共场所照相摄影限制较严,外国公民因拍照被没收照相机并扣押护照,甚至被抓扣、判刑等情况时有发生。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有关中国公民和企业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避免在公共场所拍照摄影。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与当地警方(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15)和中国驻伊朗使馆联系(电话:0098-21-22291242)。(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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