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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多项措施规范房地产业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2日   来源: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深圳市政府6月20日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就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国十五条”进行逐项落实和部署。为加大调控力度,深圳市专门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担任组长的深圳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

    《通知》指出,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建设等部门应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制定和实施深圳市住房建设专项规划。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凡不符合该要求的,均应进行套型调整。

    从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一年未开工的项目,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两年未开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将全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通知要求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分期销售、哄抬房价的企业,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记者 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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