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0日起,沈阳市的全部900余家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将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只要通过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就可实现出口退税信息在外汇局和税务局间的联网传送,辽宁省对外贸易进一步便利化,7月10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在沈阳举行的辽宁省全面实行出口收汇网上核销退税无纸化动员大会对外发布了这一信息,副省长鲁昕出席并讲话。
据介绍,这种无纸化交易,彻底取消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人工处理和手工传递,出口退税环节进一步简化,服务进一步优化。同时,退税数据传送频率由原来的每月两次改为天天传送,这大大缩短了企业的退税周期,资金周转效率提高了,有助于企业经营成本的降低。
从2005年11月8日起,辽宁省选择沈阳市的20家出口企业,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截至今年6月末,试点企业采取此种方式办理出口退税2.8亿元人民币,免、抵税1.07亿元人民币,退税数据传送及时、准确,系统运行良好。
为使更多出口企业及早受益,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辽宁省列入全国三个试点地区之一,辽宁省决定从7月10日起在沈阳地区全面推行,9月1日起在除大连市的各市全面推广。 (记者 杨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