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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我国出口智利的5891种产品可享零关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10月5日专电(记者裘立华)记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检验检疫局自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清单项下的出口至智利产品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格式F(FORM F),出口智利的5891种产品可享受零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是两国政府于2005年11月18日正式签署的,该协定是继东盟和巴基斯坦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根据协议规定,智利对我国5891种产品的关税将在2006年10月1日被取消(即降为零关税),涉及产品主要包括:化工品、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机电产品、车辆及零件、水产品、金属制品和矿产品等。

    浙江检验检疫局专家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发达国家相继对我国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实施“毕业”制度,普惠制的关税减免空间已十分有限。同时,基于普惠制的非互惠性和动态性,发达国家终将彻底关上普惠制大门。而相对于普惠制的非互惠性,有利于促进各成员间的贸易互补,增强经济发展与协作,因此,对各国的吸引力极强,必将成为原产地证领域的“后起之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