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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税区海关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8日   来源:福建日报

    自2006年9月20日起,福州海关对隶属的福州保税区海关在其关区内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即在福州关区报关的进出口企业,可自主选择福州保税区海关为申报海关进行申报,货物验放由货物实际进出口口岸的海关实施。

    作为特殊监管区,福州保税区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有利于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加快通关速度;有利于优化通关环境;有利于保税区功能优势的发挥,在时间和空间上得以延伸,促进区内物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