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提高湖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湖南省交通企业协会公路运输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企协公专委”)在以往交通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该项工作。
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评定的程序为:一、二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地级道路运输协会初审,由省企协公专委初评后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定;三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地级道路运输协会初评后报省企协公专委评定;四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由地级道路运输协会评定;五级道路运输企业到县或县以上道路运输协会登记。尚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的市(州)、县(市),可由本级交通企业协会、交通运输协会等其他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组织评定或登记。无相应协会的,由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办理。
对于已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试行)》(交公路发[2000]225号)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1]154号)评定了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等级的客货运输企业,原则上视同为现行的企业等级,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原三级以上企业到湖南省企协公专委办理相关手续,原四、五级企业到地级道路运输协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