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已于2006年11月下旬下发《湖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从12月起,殡仪服务收费以及定型墓销售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正常遗体整容化妆、消毒防腐、冷藏、灵堂租用等殡仪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做法是:按服务成本,加上不超过10%的利润制定基准价,并限定上浮幅度。具体标准由各市、州、县(市)制定。
定型墓销售则按不超过20%的利润制定基准价,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5%。所谓定型墓,是指形状和材质相对固定,且面积在1平方米以内的中低档墓型。其它墓型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按要求,各殡仪馆要有中低档次的骨灰盒(坛),要有免费的休息场所和低价的告别厅堂;经营性公墓的中低档价格墓型不得低于55%;各地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在殡葬服务收费上应实行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