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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可先参加医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5日   来源:南方日报

    为减轻户籍困难人员缴交社保的负担,保障其医保权益,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月14日正式对外宣布,将改变以往养老、医疗统一缴费的形式,允许深籍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优先参加医疗保险,暂缓缴交养老保险。

    据了解,目前深圳户籍的困难人员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其住院医疗保险由失业金支付;一部分是享受低保的人员,由民政局为他们缴交住院医疗保险。除此之外,还有部分生活困难的深籍灵活就业人员,这些人如要参加社保,需自己同时承担养老、医疗保险的费用,每月合计需400多元。不少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反映,他们收入本来就不高,每月还要自费缴纳400多元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这显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在了解到深圳灵活就业困难人群的意见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解决办法:这部分人群可优先参加医疗保险,暂缓缴交养老保险。

    按照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可自行提出申请,并提供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即可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处的个人缴费窗口,自行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据统计,按目前最低标准,综合医疗保险为每月146.16元,住院医疗保险为每月27.06元。

    另外,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深圳户籍员工如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在个人缴费窗口,按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缴费。(记者 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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