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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实施多项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5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月24日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中了解到,这个省将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多项计划生育奖励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根据规划,对只生一个女孩且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夫妻,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奖励30元,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发放,直至夫妻年满60周岁,转入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福建省将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将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

    此外,福建省还将对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未再生育的家庭给予一次性的救助金或按月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费;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个人缴费资金由政府统一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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