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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春节消费小心5大陷阱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银川1月28日专电 (丁谦、周凤英)春节前,银川市工商局12315根据以往投诉情况发布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春节要小心5大陷阱。

    --商品打折陷阱。春节前后不少商店会在门前打出“全场五折”“大甩卖”等标识,对此,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有的商品商家把原价提高了几倍,再以打折的名义销售。这种欺诈式的销售手段在节日期间较为常见,消费者应留意。

    --“买一送一”陷阱。节日消费常有“买一送一”“买100送50”等活动,虽然不排除抓住合适的让利活动的确可以得到不少实惠,但毕竟“买的不如卖的精”,真正给予实惠的并不多,有的只是为了套牢消费者。例如“买一送一”,要求买大件商品,送的只是不值钱的小商品。“买100送50”等送的是购物券,当消费者用购物券再购物时,商家却对购买的商品范围给予了限定且不再享受打折优惠。顾客拿到返回的券以后,不得不继续在该商场循环购物,无形中陷入消费“陷阱”。

    --餐饮消费陷阱。节日期间许多家庭爱到酒店吃“团圆饭”,此时消费者应多问,以免被宰。如有的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开瓶费、服务费,但在消费者进入店堂时不提醒、不明示,等顾客消费完了,才告诉有这样那样的收费。同时还应留意是否有食品或饮料不能打折、价目单与实际收费是否一致,防止“低价格,高消费”。

    --假钞陷阱。春节前夕人们急于购物,疏于辨别,收到假钞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尤其是以10元、20元小面值的假币最难提防,因为持有假币的人往往会在小面值的货币上做文章,因此,春节购物更要防假钞。

    --发票陷阱。有些商家开具发票时故意填错日期,有些在发票上不加盖公章,有些和其店名有出入等,消费者一定要仔细观看发票。尤其要留意商家借口没有发票,这既是商家逃避税收的一个机会,也是商家为了避开“七日内退货”的规定。消费者一定要让商家当天当日开具发票,在确实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让商家提供收据,写上售货日期,并签名盖章,这样才能保证消费者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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