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供港澳蔬菜基地备案及出口监装制度。该举措将更加有力地保障供港澳蔬菜的卫生安全。据统计,2006年,经深圳文锦渡口岸出境的蔬菜86.2万吨,其中供港蔬菜71.7万吨,占出境蔬菜的83%。
该制度要求,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的备案申请要由收购加工企业向种植基地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获准备案的种植基地,由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监管,并出具加工原料供货证明;企业报检供港、澳蔬菜出口时须提供加工原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