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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海关推出便利两岸客运直航新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3月22日专电(记者 许雪毅)21日,福州海关联手厦门海关,再推简化两岸直航船舶申报手续的新措施。

    据福州海关负责人介绍,简化手续后,两岸直航船舶通常情况下只需向海关提交《总申报单》《船员物品申报单》《旅客名单》等申报单据,遇有承载货物、船舶物品和船员变动时,才需提供相应的《货物申报单》《船舶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此外,福州海关负责人还表示,海关将增派人手指导帮助直航船舶按照新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实施设立专门窗口、限时办结等便利申报的措施。

    据了解,目前福建口岸对台直接往来客运船舶有三条固定航线:福州马尾-马祖、厦门-金门、泉州石井-金门。按现行规定,两岸直航客运班轮每航次抵港时,其船舶代理或船公司均应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申报办法,向海关提交6份申报单证,包括《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舶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船员物品申报单》《旅客名单》。

    由于三条航线每月固定往返航班多达780班次,每艘船舶每月往返少则20班次,多则100班次。承运直航的船公司和船代公司反映,每航次一报,申报次数频繁,且内容相同,重复率高。对此,福州海关深入调研,了解到直航客运航线船舶基本未承揽货物、船舶物品相对稳定、船员少有变动的情况后,按照“服务对台大局、先行先试、务求实效”的原则,立即研究制定并报海关总署批准后,联合厦门海关,正式推出简化直航船舶进出境申报手续的措施。

    此前,福建已经提供了一系列便利直航的通关措施:面向两岸直航旅客设置“绿色通道”“合家欢通道”,提高旅客免税携带台湾商品价额,放宽游客携带台湾高粱酒数量限制,对从事直航的客运船舶给予进口机电产品税减免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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