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江国成)税务总局日前发文,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改善对我国境外投资企业的税收服务工作。
税务总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为配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初步形成了企业境外投资税收管理制度;加快税收协定谈判和协议执行力度,建立税收情报交换机制,规范相互协商程序,较好地维护了我国境外投资企业的税收权益。但是,与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需求和科学化、精细化税收管理的要求相比,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根据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税务部门将提供优质税收服务,制定统一规范的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指南,对企业境外投资提供税收指引;畅通企业境外投资税收宣传和咨询渠道,在总局和省国、地税局的门户网站上设立相应的宣传和咨询专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咨询席,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境外税收法律法规和征管措施;加强税收辅导,定期举办专门的税收培训或召开专门的政策咨询会议,解答企业关心的税收问题。
通知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落实和完善税收政策,规范和加强税收管理,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加大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认真落实境外所得计算、亏损弥补、应纳税额计算、境外税款抵扣以及境外税收减免的处理等政策,及时办理境外投资企业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投资的货物的出口退税;加大调研力度,包括企业的境外投资经营情况、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我国境外投资企业,要加强境内外税源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制定企业境外所得税收征管操作规程;规范和加强户籍管理、境外所得申报、境外所得的税务检查;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国际税务合作,与我国企业投资所在国税务当局开展情报交换,建立税收征管互助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