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抄见电量起,该省对58家应予关停和淘汰的钢铁企业生产装备用电实施差别电价。
实施范围为国家公布的江苏省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企业中列为限制淘汰类装备的用电。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第二钢铁厂、无锡新三洲钢业有限公司等58家钢铁企业,列入差别电价的名录之中。对这些企业的装备的用电,供电部门要分表计量,难以分表计量的按用电量比例确定。(李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