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挥检验检疫优势,制定四项具体措施。
第一,优化监管模式,提高放行速度。大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实施“绿色通道”和“快速核放”,切实加强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快进出口货物查验放行速度。
第二,发挥职能优势,增强竞争实力。鼓励企业获取相关认证,帮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和原产国标志保护,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
第三,应对技术壁垒,拓展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提高应对各项技术壁垒的能力,及时制定相关预案和应对方案,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第四,强化“检企”合作,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并积极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必要时实施到货驻厂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