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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提高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门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8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4月17日电(记者 徐旭忠)为了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节能减排,重庆市从产业政策、规划布局、环保标准等方面提高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引导项目合理选址,用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增长。

    按照重庆市的“十一五”规划,在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情况下,到2010年,重庆市污染负荷将 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0%至30%,资源与环境将不能支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智奎表示,建立环境准入制度,通过源头控制、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工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显得十分紧迫。

    张智奎指出,重庆市工业主要集中在都市区(主城九区)的“两江”工业密集带内,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已经饱和;渝西地区水资源短缺,如发展造纸、锶盐、化工等高耗水、高污染企业,会加剧用水矛盾;渝东北、渝东南地区若引进项目不当将对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造成威胁。为此,重庆市在工业项目规划布局上,进一步突出了对这些重点区域的环境保护,有利于从规划上加强控制,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和防范环境风险。

    重庆市规定,长江、嘉陵江都市区江段及其上游严格限制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的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工业项目,禁止建设可能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内环线以内禁止建设燃煤项目,内环线与绕城高速公路之间区域禁止建设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同时,重庆市创新性地引入了“污染物排放效率指标”概念,将每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排放的污染物数量作为项目准入条件之一,结合各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效率限值。

    为将环境准入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重庆市要求各发展区域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项目时,污染物排放效率指标如高于规定的限值,环保部门将不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投资主管部门不审批、核准,建设、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不为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银行不为项目提供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