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1月16日电(记者张兴军)开封市日前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当地将率先在河南省地级市中实行涉企收费“一费制”。首批将有58家企业纳入“一费制”管理。
据了解,所谓“一费制”是指,在相关收费项目征收的主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审核,一次性收取。
开封市委书记刘长春指出,作为一项开拓性工作,推行“一费制”尤其要把握好四个原则:缴费程序只能比以前简便,不能比以前复杂;缴费次数只能比以前集中,不能比以前分散;缴费项目只能比以前减少,不能比以前增多;收费标准只能比以前降低,不能比以前提高。
有关专家表示,实行“一费制”可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杜绝“乱收费”,限制“自由裁量权”,防止重复收费、搭车收费、加码收费、收人情费、关系费等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据悉,开封市首批纳入“一费制”管理的企业共有5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