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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委六举措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1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是督促指导生猪屠宰定点屠宰厂(场)建立完善活猪进厂、肉品品质检验、肉品出厂等台帐登记管理,建立完善猪肉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落实猪肉质量安全责任制。

    二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流程监管,严格执行宰前停食静养不得少于12小时静养制度,并认真做好相应记录。

    三是督促指导屠宰企业配齐显微镜、制片染色器具等检验设备,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

    四是实行生猪驻厂监管员制度,加强屠宰厂(场)监督管理。

    五是会同公安、卫生、农业、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各种不法行为。

    六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简报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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