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公民>> 服务资讯
 
江西在全省推行治安管理为民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5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创新治安管理工作的机制和形式,充分发挥公众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促进群防群治、警民共创平安局面的形成,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近日江西省公安厅作出部署,推行在治安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设置警方温馨提示和治安巡逻的民警、群防群治人员统一佩戴警示袖标执勤的工作。

    一、在治安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设置治安管理温馨提示

    警方温馨提示旨在提醒群众加强自我保护,鼓励群众参与治安管理,帮助群众了解防范知识,告知群众掌握求助方法。文字内容分为公共提示和行业提示两类,各地可以从《治安管理温馨提示参考内容》(详见附件)中选用,也可以立足本地实际,自行设置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简明实用的提示。

    警方温馨提示主要设置在治安复杂场所、区域和安全防范的重点单位、部位:一是公共场所,包括车站、码头、机场、商场、餐饮业、集贸市场等;二是娱乐、休闲场所,包括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酒吧、迪厅、会所、茶座、棋牌室等;三是特种行业,包括旅馆、饭店、刻字、桑拿、洗浴、出租屋、拍卖行、典当行、刻字厂、旧货市场、二手车市场等;四是内部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厂矿企业、金融网点、医院、学校等;五是涉危涉爆单位,包括营业性射击场、危爆物品仓库等。

    二、治安巡逻的民警、群防群治人员统一佩戴警示袖标执勤

    佩戴警示袖标旨在增强治安巡逻的威慑力,营造公众参与治安防范的氛围,鼓舞群防群治人员的信心。具体佩戴要求为:一是治安部门、派出所、特警队、巡警队民警和治安巡防队员在上岗巡逻时,统一佩戴“治安巡逻”袖标;二是看楼护院队、护村(厂、矿、校)队、治安志愿者队、义务巡逻队等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成员和宾馆、商场、金融网点、娱乐场所、停车场(点)的保安员以及内部单位的保卫人员上岗执勤时,统一佩戴“治安联防”袖标;三是治安系统的民警履行其他执法执勤任务时,也可以佩戴其他相应的袖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