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分类管理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将餐饮服务企业分为5大类,明确了审查的范围、原则等,按类别审查并许可开展餐饮服务。
《规范》明确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按照5大类别分别进行: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记者 富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