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厅切实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倾斜力度,全力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落实2010年度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财政激励政策资金6.4亿元。2月份,按照各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申报的税收基数和完成数测算预拨奖励资金5.72亿元。之后,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印发了《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2009-2010年税收核查方案》,制定了核查操作办法,对各地申报的税收基数和完成数进行专项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于7月份下达清算资金7267万元。要求市县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预拨2011年度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财政激励政策资金10亿元。为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批准,9月份预拨2011年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奖励资金10亿元,要求市县主要用于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下达产业集聚区奖励资金4000万元。2月份,对2010年发展较好的十强十快产业集聚区各奖励200万元,有力支持了产业集聚区的发展。
四是筹措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资本金10亿元。9月份,筹措10亿元对开封、南阳、商丘、周口、信阳、驻马店6个省辖市本级和全省108个县(市)现有承担城建任务的产业集聚区或城建投融资平台给予补助,增加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的资本金,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
五是利用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支持集聚区建设。上半年,对2010年6个在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项目奖励1825万元。7月份,对今年1-5月份7个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项目拨付奖励资金1425万元。
六是利用工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下达2011年第一批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34亿元,安排工业结构调整项目84个,其中,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27个,平均每个补助300万元,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率先发展重大主导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七是启动实施“百亿城乡建设筹资计划”。经省政府批准,采取“依托项目、整体运作、区域投资”的贷款模式,拟向省农发行贷款70亿元,总投资100亿元,专项用于全省产业集聚区、城郊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已同意向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放新农村建设贷款4.96亿元,用于沁阳市沁南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