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总公司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11-14 12:51
来源: 保监会
项目:保险公司总公司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
受理机关:中国保监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申请人:保险公司
申报材料:(参照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审查原则及标准:
(参照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审查期限: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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