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总公司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11-14 12:51 来源: 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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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保险公司总公司资金运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

    受理机关:中国保监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申请人:保险公司

    申报材料:(参照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审查原则及标准:

    (参照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审查期限: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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