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改变组织形式审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11-14 13:53
来源: 保监会
项目:保险公司改变组织形式审批
受理机关:中国保监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申请人:保险公司
申报材料:
1、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实施方案;
3、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查原则及标准:
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章的规定。
审查期限: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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