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04-09 16:09 来源: 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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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3.国家发改委对工程总体开发方案的批复意见

    4.初步设计环保篇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程序:

    1.受理:国家海洋局受理其核准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2.现场检查:对环保设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3.召开验收会议: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批: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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